今天,財政部、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4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甘肅、青海抗震救災,重點用於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期轉移安置、遇難人員撫恤、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有地方住、有熱飯吃、不挨凍,盡快恢復災區(qū)生產生活秩序。
財政部要求兩省財政廳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qū),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充分發(fā)揮資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
此前,財政部已會同有關部門下達甘肅、青海兩省地震災害救災補助資金7億元,加上此次預撥的4億元資金,共下達兩省11億元,其中甘肅8.45億元、青海2.5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