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稅務專家提醒,尚未辦理彙算的納稅人,應通過手機個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等及時辦理,以免影響納稅信用。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主管合夥人王冬生接受採訪時表示,納稅人最晚應在匯繳截止日完成個稅匯繳,這既是履行法定義務的需要,也是享受退稅權利的需要。納稅人辦理彙算申報後,如果平時預繳的稅額大於年度彙算的應納稅額,納稅人可以獲得退稅。只有完成匯繳,才可獲得退稅。
依法如實彙算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對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fā)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納稅人應依法辦理個稅彙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 記者 趙建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