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ETtoday新聞雲(yún)」報道,憑藉臺灣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2016年7月在臺灣桃園市蘆竹區(qū)持西瓜刀、球棒等將曲姓少年毆成重傷,送醫(yī)不治。王欣逸被判刑17年,但被判刑後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臺灣地區(qū)高檢署日前也在網(wǎng)站上公布他的通緝照片。
報道稱,臺灣高檢署官網(wǎng)上可查到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以及通緝資料,顯示他是在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報道引用判決指出,2016年7月,王欣逸的朋友與他人有毒品糾紛,雙方人馬持刀鬥毆,王欣逸手持西瓜刀將一名14歲曲姓少年砍成重傷,該少年因腦部重創(chuàng)、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
王欣逸一審遭判刑15年。案件上訴二審後,王欣逸棄保潛逃,二審審期間從未到案,因而遭到通緝。王欣逸二審遭判刑17年,全案再上訴後,臺灣最高法院先將他判刑17年。
報道介紹,現(xiàn)年28歲的王欣逸20年前曾參與知名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的拍攝,因擔(dān)任《海豚灣戀人》中男主角童年一角聲名大噪,13歲入圍金鐘獎,戲約、廣告邀約不斷。
頂圖:《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圖源「ET today新聞雲(yú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