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范一飛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素材來源央視)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