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 (28日) 於全港多區(qū),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zhí)法行動,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共6人),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fā)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警方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2024年4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臺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xù)發(fā)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qū)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這是警方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zhí)法行動。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jiān)禁七年。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警方提醒,市民大眾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蒙騙,更甚者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