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19日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後表示,他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於3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在席89位議員全投贊成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破例投贊成票,並說「是因條例草案茲事體大」,故作出投票決定。
議員發(fā)言撐立法
當天,立法會加開會議,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處理餘下立法程序。在恢復二讀辯論前,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已進行近50個小時討論,向特區(qū)政府提出逾1000項提問,對條例草案及修正案進行了詳細的審議。
會議於昨早9時開始。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較早前,先逐一向全體立法會議員發(fā)信。他說,今次立法過程標誌香港特區(qū)切實履行基本法的憲制重任、行政立法機關(guān)群策群力、全港上下堅定保家衛(wèi)國的決心,意義重大。希望議員堅定支持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讓新制定的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並駕齊驅(qū),為香港構(gòu)建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
梁君彥於會議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整個香港特區(qū)的憲制責任,大家都希望盡快做好這項已耽誤了26年多的立法工作,為國家安全做好防護屏障。
二讀辯論歷時約7小時,於19日下午4時完成,88名議員發(fā)言支持立法,平均發(fā)言時間約4至5分鐘。議員們逐一就立法的急迫性、必要性、立法後的展望等方面發(fā)表看法。他們表示能參與審議通過立法是光榮的歷史使命,並建議特區(qū)政府在完成立法後做好對外解說工作。條例草案予以二讀,獲在場議員舉手支持。
3月19日,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特區(qū)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廳合照。 李家超F(xiàn)b圖片
89票全部投贊成
之後,立法會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審議政府提出的91項修正案。會議稍後依次表決無修正案的條文納入條例草案、有修正案的條文及標題、經(jīng)修正的條文及標題納入條例草案、新訂條文、條例草案增補新訂條文、條例草案弁言。上述的議案、修正案、議題均獲得過半數(shù)議員贊成通過。
19日晚上約6時55分,經(jīng)過近10小時的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動議條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進行投票表決,最終以8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quán),終於三讀通過。梁君彥當天破例投票,作為立法會主席,他解釋說,「投下贊成票,是因為條例草案茲事體大。」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於本月23日(本周六)刊憲並生效。(記者 林駿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