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完成第13日審訊。從犯證人、《蘋果日報》時任社長張劍虹繼續(xù)接受控方主問,作供描述黎智英如何指示他透過報道催谷市民上街抗爭。
張劍虹在庭上表示,2019年4月曾收到黎智英轉發(fā)的信息,要求他聯(lián)絡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找到對方在臺灣的位置及聯(lián)絡他。張劍虹供稱,黎智英當時希望用林榮基的新聞催谷4月28日的非法遊行,當時張劍虹因公幹身在臺灣,他及後與臺灣《蘋果日報》記者採訪林榮基,事後向黎智英匯報。訪問後,張劍虹親自寫稿並傳送予香港《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臺灣《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
將30萬訂閱收入捐「民陣」
張劍虹指示羅偉光盡快把稿件在《蘋果日報》網(wǎng)上版發(fā)布,又提醒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黎智英希望以林榮基訪問「做頭版」催谷非法遊行。張劍虹亦有向黎智英匯報已完成訪問。此外,張劍虹確認相關報道主要由他撰寫,林榮基在訪問中以過來人身份呼籲香港人上街參與非法遊行。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於2019年4月27日、即遊行前一日的頭版報道,標題為「林榮基流亡臺灣 臨別呼籲守護香港 明日上街」。控方之後再展示一則黎智英在2019年4月27日向張劍虹轉發(fā)的短訊,內(nèi)容是黎智英請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jiān)察」創(chuàng)辦人羅傑斯,幫忙採訪前港督彭定康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看法,並要求張劍虹盡快刊登報道。張劍虹指,據(jù)他理解,黎智英未滿意4月28日非法遊行的熾熱程度,認為要再催谷,於是他就按照黎智英的指示吩咐同事即日在網(wǎng)上刊登相關的報道,並於28日在報章出版。
控方在庭上展示張劍虹在2019年6月15日發(fā)送給黎智英的短訊,內(nèi)容提議將《蘋果日報》訂閱計劃的三分一收入捐贈給「民陣」的「反送中訴訟基金」,作為參與遊行人士日後療傷和訴訟的費用,獲黎智英批準。張劍虹指,黎智英認為做法可以鼓勵支持抗爭的人訂閱《蘋果日報》。同年7月5日,《蘋果日報》的付費訂閱總人數(shù)超過30萬,張劍虹透過短訊向黎智英匯報,指將透過推播告知讀者以《蘋果日報》名義捐贈30萬元給民陣。
黎智英承認與美高官會面求援
張劍虹昨午作供時表示,黎智英2019年7月在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主持的《細說中南海》節(jié)目上,首次公開談及他曾經(jīng)與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等高官會面,請求美國支援反,黎智英於節(jié)目後致電張劍虹,吩咐他要將這件事「做番大啲」,張劍虹隨即通知前總編輯羅偉光跟進。
張劍虹又提到,黎智英於同年7月在臺灣的一次「飯盒會」指示臺灣及香港的《蘋果日報》要增加動新聞節(jié)目「VIDEO TALK」的產(chǎn)量,由以往每月4個增加至每月40個,並邀請反對派中具代表性的人士或「示威者」拍片,講述參加「示威」原因、個人經(jīng)歷及苦況等內(nèi)容,張劍虹相信黎智英的做法,是想激起港人對「示威者」的同情,以及「示威」的情緒。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訊,屆時會繼續(xù)由張劍虹作供。
頂圖:涉案人士由囚車押送離開法院,有警員在場戒備。記者 崔俊良攝